第十二次彰基主管會議記錄。會中提及北港傳道施溪川向醫院照會其女兒欲到醫院擔任看護婦,並決定今後如果是傳道牧師的子弟優先採用,但是適用期(試用期)為六個月,適用期過後再決定是否繼續採用;並決定每一次部門會議後檢查處置室及藥局整理的情況。在會中責成婦長督導看護婦近來怠慢的情況,尤其是在寄宿宿舍部分。針對吳坤淵以有給職聘任之事,待十月份主任部會再決定。本次會議規範了從今天起所有看護婦出勤皆須戴帽子,如果忘記戴帽子,處罰無薪值夜班一次。
醫院會議記錄